新春走基层丨穿行哀牢山 巡逻路上写忠诚******
“绝壁千里险,连山四望高。”这是对于云南哀牢山很形象的描述。这里地处中越边境,密林重重、沟壑纵横、信号空白,仅凭名字就令人心生畏惧,当地百姓称其为“死亡森林”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就驻守在这里。春节期间,我们“新春走基层”记者跟随“老山旅”的巡逻官兵走上了巡逻路,见证戍边勇士的忠诚。
冬季去哀牢山巡逻有两项必不可少的准备工作,第一项就是每人携带一把砍刀,第二项就是每人要多带一套干爽的棉衣,这两项工作都是为了预防户外失温而准备。
这次巡逻的目的地是中越陆地边界82号界碑,沿途要穿越原始森林,官兵们时刻要准备面对大自然带来的考验。
哀牢山彝语意思是“虎豹出没的地方”,事实上,哀牢山不是一座山,而是一片横亘在云贵高原与横断山脉分界线上,绵延约400公里的群山,82号界碑就位于哀牢山东南部的尾端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指导员杨绕显:我们巡逻夏天最怕的就是遇到暴雨,因为一下雨,河水就会上涨,一般上涨至我们的腹部,我们需要借助绳索才能够过河,那是相当危险。冬天最怕的就是遇到失温,因为汗水和雨水混在一起以后,加上海拔高、温差大,人体就容易失温,所以我们在巡逻的过程当中,休息的时间都不能太长。
在原始丛林中,失温是致命的。因为人体是恒温的,一旦温度下降,身体功能就不能正常运转。重度失温从感觉失温到失去生命体征仅需两个小时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指导员杨绕显:失温症会产生幻觉,就是反而会觉得很热,有掀衣服或脱衣的反常现象。所以我们一旦察觉到这种情况,除了立即生火取暖外,还要尽快换上干爽的衣服,以此来保证血液的循环升温。
从山底到界碑的高差有2000多米,整片地域呈特殊立体气候,即“一山分四季,隔里不同天”。虽然今天天气晴朗,但是山林气温仍然偏低,为了避免失温,巡逻队员们即便很累,也不敢长时间休息。
大学生新兵张锐铭来自江苏苏州,这次巡逻他担负航拍观察任务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列兵 张锐铭:能参加这条线路巡逻的战士,都是连队体能拔尖的同志,平时都是老兵上的。很荣幸这次我能参加,因为这是对我的一种认可,更是一种勉励,我对后面的路程越来越期待了。
而张锐铭的班长张伯详已经服役10年,是战友们眼中的“边防通”,这次他仍然担负前方尖兵。2020年9月,张伯详满服役期,未婚妻想让他退伍回去结婚,可他还是递交了留队申请书,选择继续坚守边防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班长 张伯详:我们“老山旅”历来是一支战功卓著的荣誉部队,在上世纪我们就叫响了“一人辛苦万人甜、一家不圆万家圆”。到现在条件好了,我们更应该把它传承好,虽然我们跟家人聚少离多,但是看到全国人民他们团圆了,他们幸福了,那么我们也就心满意足了。
2021年,张伯详与未婚妻结婚了。今年春节,妻子带着孩子来到连队来探亲,给张伯详带来了一份安心。
军嫂 向天道珍:我以前从来没有来过连队,总是不明白他为什么不能及时回消息。当我转了五趟车,坐了十几小时车看到他,我就懂了,也请他放心,我会在后方全力以赴支持他,竭尽所能照顾好我们的小家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班长 张伯详:她跟我说,我守大家,她给我守好小家,我不回去,那她就来看我。每次我想起她说的话,我心里就感到很踏实。
一家不圆万家圆,正是千千万万军嫂舍小家为大家的无私奉献,让戍边军人守土卫国的脚步更加坚定铿锵。
记者 张成:我们一路走过来,都是踩在这些松动的石块上,上面长满了青苔,稍不注意就会滑倒,非常的危险。这条路就是边防官兵们日复一日,走过的巡逻路,可想而知,他们在无数次的巡逻当中遇到了多少困难和危险。
下午3点,经过近8小时的艰难跋涉,巡逻分队终于到达巡逻点位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列兵 张锐铭:这是我第一次看到界碑,也是我第一次摸到界碑,虽然一路上经历了许多坎坷和困难,但是来到界碑的这一刻,我感觉一切都值了,这也更加坚定了我矢志报国的决心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某边防连指导员杨绕显:所有的努力、所有的付出都是值得的。对我们来说,不管任务多么危险,能用双脚去丈量祖国的土地,守卫边境安全,我想这就是我们边防军人最大的荣耀。
南部战区陆军“老山旅”巡逻官兵:今为老山人、永铸老山魂,不怕死、不怕苦、不怕亏。边防有我,请祖国和人民放心。敬礼!
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****** 近日,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发布。《意见》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总体要求,并就强化审判职能,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,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的需求,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。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的瑰宝,对于防病治病、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的价值。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,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、司法解纷选择不足,案件类型集中、保护覆盖不全,审理周期较长、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。《意见》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,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,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,正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,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,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。 《意见》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:一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。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,《意见》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,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、智能制造关键技术、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,实现“能判、愿判、敢判”,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,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。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,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的功能。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司法导向,加强中医药的专利保护,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“商业秘密”保护外,多了一道“专利保护”的选择,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“强心针”。同时,随着更多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,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,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。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。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,《意见》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,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、有序竞争的秩序,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、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,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。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,《意见》出台后,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:首先,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,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。中医药领域的典籍是公开的,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,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,是属于个人的,需要精准识别。可以说,区分“进入公共领域的中医药知识”和“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”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。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,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,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,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的权利边界。 其次,要注重司法的科学性、技术性。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,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。对司法部门而言,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,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准确性和科学性。 再次,应当完善配套制度。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,对中医药而言,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,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。如建立商标、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、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、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,在现有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的民事救济途径,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。 最后,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。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,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。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的方式,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,进行专利布局,实现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标准逐步产业化,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,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的价值。 (作者:邓 勇,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